早上搭公車的時候看著五月份的The Big Issue,一篇文章裡,作者寫到他當沙發客去到一個畫家家裡作客,那個畫家穿著不修邊幅,所以把他歸類為很有才華但是窮困潦倒的那一種,應要求幫那個畫家拍了一些照片之後,畫家很喜歡,想要送他畫的畫給他,他以旅途中帶著畫實在太不方便的理由拒絕了。
下回,他回去看了他開的畫展,才發現他是當地極具盛名的新銳畫家,畫展上幾乎銷售一空的畫作每一副高達兩千萬元,他的穿著只是他的Style而已。
我在想,如果在當下,收下了那副極有價值的畫,應該紀念價值遠大於實質價值吧,你會把朋友送給你的禮物給賣掉換成錢嗎? 或許只有在逼不得已的時候,才會這樣作吧;或許故事也可能演變成這個沙發客帶著傳家寶回家,一樣過著平日的生活,他的兒女,再很久之後的某一天,才發現他們家裡有著這一幅巨作是老爸當年當沙發客帶回來的。
註1: 兩千萬耶,我在寫啥,賣掉就可以退休了,當什麼傳家寶!
註2: 這故事告訴我們其貌不揚的人送我們東西不要拒絕&要好好把握認識有才華的人的機會
4 則留言:
那我要好好收藏馬克的照片了~~:)
那應該真的是紀念意義大於實質意義,請好好收藏... 因為賣不出去
知道老爺子四處藏的"珍藏"要送給誰了
大頭, 要好好珍惜喔 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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